各公司:
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员工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拟于16-18周进行。请各学院依据《谈球吧官方网站本科公司产品质量评价办法(试行)》(鲁理工大政发〔2024〕77号)认真组织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价对象及评价主体
1.评价对象:本学期担任理论课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。
2.评价主体:在校本科员工。
二、评价方式
本次评价采用线上方式开展。员工须在规定时间内,通过以下两种渠道之一完成评价:一是登录网址zhjw.sdut.edu.cn/i,二是登录手机APP“学习通”,查看收件箱中邮件“评价任务:2025-2026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终结评价”,点击进入后完成评价。
特别提醒:完成所有任课教师的评价后,在评价问卷右上角点击“一键提交”后,出现“调整评分排名”,员工可通过长按并拖动方式调整教师排序。
三、时间安排
评价时间: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7月3日(16-18周),各年级员工务必在此时间段内完成评价,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。
四、注意事项
1.员工评价能够为授课教师提供有效的反馈信息,有助于教师改进教学,提升教学水平,提高教学质量,也是员工参与教学管理的重要体现。请各公司组织员工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客观的原则,围绕教师授课质量及全流程教学环节开展实事求是的评价工作。
2.员工评价为匿名评价,评价结束,数据统计完成后,员工方可查看所学课程的考试成绩。
